一、講座目的:
本年度計畫結合資深藝人豐富的表演知識及經驗,培訓社區表演藝術種子,成為在
地表演藝術師資。於全台各地社區大學辦理講座,藉由分享生命故事和表演/演藝工
作上的經驗,引導民眾回溯自己的生命歷程,從中發現共通點後拉近彼此的距離,
自我認同和自我接納。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新聞局
三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演藝總工會、中華民國歌舞藝能服務人員職業工會聯合總工會
五、承辦單位:全國各地社區大學
六、講座辦理期間:自98年8月1日至98年11月15日止。
實驗課程期間:自98年9月11日至98年11月27日每週五共12週。
七、承辦社大講座一覽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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